抗日战争,6个“日军”守着10万人的城,为何却无人反抗? 穿艳丽衣服参观江东门纪念馆?有了这部法规,一些行为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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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时期,日本对我国进行了长达14年的侵略战争,造成了我国超3500万同胞遇难,经济损失逾6000万美元(以1937年美元价值计算)。
当我们将同胞遇难数字摆在日本人面前时,日本政府坚决否认,日本民众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也是大感震惊,觉得中国人在撒谎。

二战开始前,日本总人口才不过7700万,3500万人的性命,那是整个日本死掉一半的人才能对等的数量。
而当时的中国有多少人呢?
抗战时期,许多走上街头的革命志士喊出的口号是“四万万中华儿女”,四万万即四亿,二战前我国人口大约在4.5亿左右。
4.5亿对比7700万。
这两个数字放到一起,如今的国人看来可能会问一个问题:人口碾压的前提下,为什么当初抗战会那样艰难?这就要提到另一组数据,阵亡人数。
二战期间,日本阵亡200万,中国阵亡1800万。
日本阵亡人数中,有150万是死在其他战场,而在中国阵亡的人数,大约在50万上下。

十四年抗战,日本人开着飞机大炮有备而来,手里拿着的是工业革命后的精良枪械。日本部队人数巅峰能高达七百万,我们起初却只有三百五十万。
不是中国人不爱国,不是老百姓不想参军,而是我们根本没有那么多枪械武器能配备,养不起那么多的士兵!晚清政府将国家糟践得一塌糊涂,割地赔款,送钱送宝,“国库空虚得连耗子都不想进”。
此后袁世凯政府、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各个都打着救国救民的旗号,拿着国际援助,拿着社会募捐,各个都贪了个满嘴流油。
两相对比,实在是可笑又可怕。

就是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中国人宁死不做亡国奴。让当初扬言“三个月占领全中国”的日军,从起初的虎狼之势到最终强弩之末,我们用了整整十四年。
到了战争后期,日本“摊子铺得太大”根本无力支撑,但又不舍得到嘴边的肥肉,于是,他们开始使用另一种办法——召集伪军。
抗战期间,日伪军多达数百万,这些被老百姓唾弃的汉奸为了一己私欲,站在了国家和民族的对立面。为了表示对日本人的忠心,从日本人手中获得更多利益,这些伪军往往会故意对中国人无比凶残。
日本人开了一枪杀死的人,伪军都会上去再补刀甚至羞辱尸体。
正是因为成功召集了伪军,日本人才能实现一个看上去天方夜谭的计划:六个日本兵,守住一座十万人的城镇。这是在当时的沦陷区城镇上很常见的“守卫”政策,有的人可能会想说,十万人冲上去踩也踩死他们了,怎么就这么窝囊呢?
因为这样的城镇上,必然有大批日伪军为虎作伥。
伪军手中拿着日本人给的新式武器,替日本人举着枪口盯住中国人,任何风吹草动出现,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对着自己的同胞开枪扫射!
抗日战争中,日本人制造了133次千人以上屠杀,其中以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最多。
千人以下的屠杀,不计其数。令人不可置信的是,这些屠杀中,有许多都是伪军给日军带路,协助他们完成的扫荡、屠村。
这些在抗日战争时期丧尽天良的伪军和汉奸,将“助纣为虐”这四个字诠释得淋漓尽致。可惜的是,不管他们为日本人做了多少事,日本人也没把他们当过“自己人”。
日本宣布战败后,许多来不及撤回日本的日军要么自杀,要么被抓,有些沦落到东躲西藏乞讨苟活。连日军都这个待遇了,伪军更是彻底没人管了,成了一盘散沙,无头苍蝇。
1945年日本战败后,国民党和共产党政府都在对伪军、汉奸进行抓捕和审判,这些对自己同胞痛下杀手的人渣,终归会有他们该去的地方。
战争的惨痛,在中国人的心中格外深刻。军事力量的不足就等于国家形象的软弱,这句话,很多人都懂。
现如今,有句话叫做“东风快递,使命必达”。中国的飞机、导弹、枪炮在国际上都成了抢手货,我们的阅兵仪式再也不需要“让飞机来回飞两次”。
曾经因为经济、工业、军事等各方面的落后,我们吃了大亏。
经过这数十年的发展,我们用几十年追赶着他人几百年的成果,并且在很多领域走到了前头去,用事实向全世界证明,中国不可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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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报道:从今年12月13日、第五个国家公祭日这一天开始,首部国家公祭地方性法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正式实施。12月14日,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的紫金草和平讲堂上,专家向参观者深入解读了这部法规。

【以法之名保障公祭 从“一天”到“每天”】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岑洪桂今年已经95岁高龄,在81年前,他未满2岁的弟弟被侵华日军活活烧死,他本人也被日军士兵推入火海,腿部烧伤,至今留有伤疤。岑洪桂特意来到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宣讲会现场,聆听专家的解读。

让老人最为欣慰的是,此次南京通过立法把许多公祭仪式行为以法律形式固化下来,把人员默哀一分钟、车船鸣笛志哀等仪式由倡议变为了法律条文,同时还明确了以各种方式关爱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这部法规的出台,更加坚定了岑洪桂“只要活着,就要为历史作证”的决心。
《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不止作用于公祭日活动,还延伸至对国家公祭设施保护和管理、举行悼念活动和参观国家公祭设施的行为规范、国家公祭主题的宣传教育等方面,实现了“从一馆到一城”、“从一天到每天”的长效管理。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张建军介绍,纪念馆里每年有800万人次的参观量,但是有的参观者穿着很艳丽的服装,还有的穿着拖鞋来的,另外还有些参观者随意大声喧哗……有了地方法规,纪念馆今后加强管理也有了可依之法。
【严惩“精日”行为 划定“法律红线”】
近几年,国内多次曝出伤害民族感情的“精日”事件,引发公众强烈愤慨和舆论高度关注。南京大屠杀史学者王卫星、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郭少伟都参与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的起草工作,他们告诉记者,此次《条例》对三种典型的“精日”行为,也就是崇拜日本军国主义的行为划定了法律红线。《条例》明确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精日”行为划定“法律红线”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歪曲、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侮辱、诽谤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编造、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伤害人民感情的言论或者信息。
2、禁止在国家公祭设施、抗战遗址和抗战纪念馆等地使用具有日本军国主义象征意义的军服、旗帜、图标或者相关道具,拍照、录制视频或者通过网络对上述行为公开传播。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害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的姓名、肖像、名誉等合法权益。
江苏省社科历史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王卫星说,过去我们对“精日”分子只是道义上的谴责,今天我们有了一部严肃的法律,把“精日”行为纳入到法律制裁范围。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郭少伟表示,目前这是一部地方人大的地方性法规,我们也期待它再继续升格到全国层面,也期待它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
12月14日,紫金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法律服务分队也正式成立,由政府工作人员、律师、大学生等组成的志愿者们将推进宣传《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他们将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近亲属、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等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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