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山水甲桂林,犹如一幅天然的水墨画卷 阳朔县属广西桂林府

诗云: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堪称甲桂林。群峰倒影山浮水,无水无山不入神。(图片来自东方IC)

阳朔山水甲桂林,犹如一幅天然的水墨画卷

天然的一幅水墨画。(图片来自东方IC)

阳朔山水甲桂林,犹如一幅天然的水墨画卷

诗情画意,美不胜收。(图片来自东方IC)

阳朔山水甲桂林,犹如一幅天然的水墨画卷

十里画廊(图片来自东方IC)

山水宜人(图片来自东方IC)

阳朔日出美景。(图片来自东方IC)

大美中国,风光无限好。(图片来自东方IC)

阳朔山水甲桂林!(图片来自东方IC)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阳朔属桂林郡地。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阳朔为始安县地,属荆州零陵郡管辖。东汉,阳朔属始安侯国地。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年),始安县置安县,县治在今兴坪镇狮子嵅村,此为阳朔县地建制之始,隶属始安郡。晋改熙平县,治不变。隋开皇十年(590年),设阳朔县,以县北有阳朔山得名。治有二说:一说在今阳朔镇;另始建于今兴坪镇北胡家园一带,北宋初年迁今阳朔镇。唐武德(621年),分阳朔县增置义县,治址在今白沙镇旧县村西北侧。唐贞观(627年),撤销义县并入阳朔县,至今未变。代十国,阳朔县为楚、南汉治地,属州所辖。

阳朔县属广西桂林府

宋大观元(1107年)桂州为静江府;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静江府为江路,阳朔属静江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江路为静江府,明洪武五年(1372年)静江府改为桂林府,阳朔县均其所辖。

朝,阳朔县仍属广西桂林府。国时,阳朔县分别隶属于:民国2年(1913年)7月,桂林府设漓江道,漓江道;民国3年(1914年)6月属桂林道;民国16年(1927年)道,直隶广西省政府;民国19年(1930年)属桂林民团区;民国23年(1934年)3月属桂林行政监督区;民国29年(1940年)4月广西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31年(1942年)3月直隶广西省政府;民国33年(1944年)5月广西第八行政督察区;1949年7月广西第十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25日阳朔县解放后,属桂林专区(1971年易名为桂林地区)管辖。1981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阳朔县划归桂林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