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周养浩

来源丨《贵州文史资料选辑十八辑》

周养浩简介

周养浩(1910—1990),浙江江山县人,与戴笠和毛人凤都是同乡。1933年,由戴笠介绍、唐纵监督,民国时期上海法学院法律系毕业的周养浩宣誓加入了复兴社特务处,从那时直到被俘,周养浩为国民党做了16年的特工工作,先后担任息烽集中营主任、重庆卫戍总司令部保防处处长、保密局西南特区副区长等职。周养浩举止斯文儒雅却心狠手辣,是国民党军统内部有名的“书生杀手”,他曾亲自策划部属杀害爱国将领杨虎城的行动。1949年冬国民党在西南大撤退时,周养浩秉承特务头子毛人凤的命令,在重庆、成都、昆明等地参与布置大破坏与大屠杀,后在昆明被逮捕。

解放后周养浩在白公馆关押期间,与沈醉、徐远举等人同处一室,因沈醉交代问题时曾涉及到周养浩,周养浩怀疑是沈醉有意出卖自己,于是他怒火冲天顿起杀意,拿起身边的小板凳就往沈醉头上砸去,多亏旁边的宋希濂伸臂一挡才没砸着沈醉。周养浩正要打第二次时,凳子已被宋希濂夺走。此后周养浩和沈醉一直是横眉冷对,老死不相往来,两人不管是谁,涉及到对方时总是有意回避,就像没有这个人似的。

1975年3月20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公安部联合下达了《关于安置特赦释放人员的意见》,其中第六条规定:“凡愿意回台湾的,报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办理。”1975年他作为最后一批被释放的战犯,由于当时允许他们去任何地方并发路费,他和其他共10人要求回台湾和家人团聚,在香港滞留140天没有获得台湾当局的允许。其中一人自杀,三人回大陆,两人留香港,周养浩和其他三人去美国投亲,1990年在美国去世。

正文

抗战初期,我在国民党重庆市瞽察局当第三科科长。一九四〇年秋,又到军委会运输统制局监察处当科长。不久,由子军统息烽集中营管理混乱,监狱主任何子祯施行旧的一套管理办法,酷刑杀戮,不仅遭到狱内被监押的中共党员、爱国人士的反抗,而且由于当时正值国共合作期间,各方面的议论都对军统十分不利。这样,戴笠撤销了何的职务,要我去接替他。临去息烽之前,戴找我谈了一次话,大意是要我改变对监狱的管理办法,把息烽集中营办成抗战时期军统的一所“模范”新监。就这样,我于一九四一年三月接手负责息烽集中营,一直干到一九四六年七月止。

一九四一年下半年,我着手对息烽集中营施行狱政改革,其中一项主要内容,就是把关押的“犯人”中的绝大多数(约三、四百人)提出来参加监内的各种劳动。有一些人还参加了狱中的生产运输,该组的组长,就是在押的东北军进步将领黄显声(五十三军副军长)。这些参加工作或劳动的在押人员,就不再叫他们做“修养人”(囚犯),而叫“半修养人”或“工作修养人”了。根据我提出并得到戴笠批准的”监狱劳动化”和“实现息监自给自足”的计划,从那一年的夏天开始,狱中开办了一些工厂,规模最大的要数印刷厂,共有几十名在押人员在这个厂里劳动。印刷厂分为才:印部和铅印部。木印部是用木制模型印制信纸、信封和各种会计表册。铅印部是用铅制模型印制各种产品。我派人到贵阳请来了两名工人当“指导员”,作参加铅印部劳动的“工作修养人”的师傅。这个印刷厂的“业务”很大,除了承担监狱、军统息烽特训班和在息烽的军统其它机构的公文纸、表册的印制外,还承包贵阳一些机关单位的印件。当时,息营办的两份刊物《养正周报》和《复话月刊》,也由铅印部承印。被囚的中共党员许晓轩、陈策等都在印刷厂劳动。此外,监狱还开办了缝纫厂、卷烟厂等。在缝纫厂参加劳动的“工作修养人”,多是“义斋”的女在押人员,我记得有张露萍、黎洁霜、肖明等人。

要实现“自给自足”,就需要开展运输业务。为此,我电请军统局并经戴笠批准,由局本部重庆化龙桥汽车队派汽车司机高国斌,开来一辆雪佛兰牌的三吨载重卡车,经常来往于息烽、贵阳、重庆等地,给商人运输土特产品,按一般收取运费。搞了一段时间,收入可观。于是,我又托请我的小同乡朱斌兴,买来了二部十轮大卡车。从此,息营的车队不仅为商人运输,而且自己也从本地农村收购土特产品,运到贵阳、重庆等地出售,使运输收入成为监狱经费的主要来源。为了控制运输业务,我派息营第二组警卫股长荣为箴(化名荣汉成,军统息烽特训班第三期毕业,解放前夕任重庆市警察局刑警处副处长)、郑文松(我妻子毛冠群的表弟,解放前夕任重庆卫戌总司令部保防处付科长)等人担任押运员。

我在息烽集中营推行改革的第二个内容,就是对在押人员进行思想感化,主要是通过组织他们讨论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蒋介石的《中国之命运》以及我在纪念周上作的报告,启发他们交待自己的真实身份,以便把在押人员的思想统一在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之下。经我批准由在押人员编辑的《复话月刊》、《养正周报》,也是为这一目的服务的。但结果,遭到了在押共产党员的抵制,收效甚微。

在息烽集中营,在押“犯人”不准叫真实姓名,一律用监号代替真实姓名。因此,很多人在一个“斋房”内同囚多年,互相都只知道监号而不知真实姓名。自我到息营后,戴笠每次来视察,都很注意这件事。他对其他在押“犯人”问得很少,但总要接见大汉奸周佛海的母亲及周的岳父。

息烽集中营根据军统密令杀害“犯人”,一般都是秘密执行。抗战胜利前不久杀害的一批中共人士的情况和他们被杀害的经过是这样的:

一九四〇年,军统局督察发觉有一位女郎常来局本部第四处(电讯处)访会职员张蔚林,并到军统重庆电讯总台会晤主任报务员冯传庆等。经跟踪,该女郎寓牛角沱,单身独居,并无正式职业。于是秘密检查张蔚林的抽屉,发现暗语纸条(即常来会他的女郎写的)及军统部份职员名册一本。从而扩大检查电讯总台其他有关人员及冯传庆等。在他们的日记上发现某月某日到四德里(即中共秘密办事处或联络站)谈话,并在箱笼里搜出中共党表等,于是突击逮捕。经审讯,结果大概是:张蔚林原系共产党员,因失去联系,后在上海考入“三级无线电学校”,毕业后分在军统局第四处工作,在重庆与中共取得联系。当时,军统重庆电讯总台有一批主任报务员,思想比较进步,与张比较接近,因而中共派刚由延安“抗大”出来的张露萍(原名余慧琳)与张、冯等联络。军统特务头子戴笠命令审讯人员拟判死刑,留待抗战结束后酌核处理,经送呈蒋介石批准在案,由重庆移送息烽囚禁。除女的外,其余全钉死镣(即用铁条铆头不是用锁的脚镣)。一九四一年三月,我接手息监后不久,发动全监的在押人从事生产,所有脚镣全部解除。一九四四年黔南事变,日寇进袭贵州省境。不久,戴笠去贵阳过息烽时,接到军统局急电报告:西安看守所逃走“犯人”牛子龙(解放后在西安任司令员)等,并打死警卫几人。戴笠把我接去,问我息监情况,特别提出这件案子。我据实以告,他责备我胆子太大了,应吸取西安教训。戴笠由贵阳回重庆后不到半个月,即来密电命令我将张露萍等秘密枪决,报局备案。因此,经商议,决定以转解张露萍等为名,送快活林(岭)偏僻地点执行枪杀。

快活林(岭)位于阳朗坝与息烽县城各三公里处。离公路半华里的小山坳里,有一座较大的旧式瓦房平屋,是军统局息烽训练班储藏军械被服的仓库,平时有军统武装特务看管。前一天,我把这件事向第二组组长刘振乾、警卫股股长荣为箴等交代了。第二天早晨,我即自驾小车去息烽县政府作客(县长是军统分子,和我又是小同乡)。荣为箴等是十点钟从阳朗坝出发的,到达快活林(岭)时,诈称须向仓库领被服物资,叫张露萍等下车稍事休息。在这七位中共党员尚未进入仓库大门时,即被杀害于门前的石级上,尸体葬在附近的小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