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数字藏品有多火?一句话概括就是:万物皆可数字藏品化。

然而数字藏品火爆出圈的同时,也产生诸多争议。近日,腾讯旗下数字藏品平台幻核因发售徐悲鸿数字墨马藏品,便引发了版权授权之争。

徐悲鸿美术馆在社交媒体发布版权声明称,“某些数字平台以徐悲鸿的名义为噱头发售相关数字藏品,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侵犯了徐悲鸿的名誉身份权及徐悲鸿后人依法取得的各项知识产权权利。”

5月28日,徐悲鸿美术馆官方微博发出声明

这一“某些数字平台”直指幻核。因为自2022年4月至今,共有5家数字平台发布徐悲鸿系列数字藏品。

其中,阿里旗下鲸探发行的5款徐悲鸿数字藏品与商汤科技旗下的数字猫发行的徐悲鸿作品《宋人匹马》均由徐悲鸿美术馆直接授权;芒境人民艺术馆上线“徐悲鸿·马”则由徐悲鸿美术馆的合作方时代悲鸿(北京)文化艺术中心授权;6月1日,杭州国际数字交易有限公司(地方国企)旗下虚猕平台独家首发徐悲鸿《十二生肖》系列数字藏品则是由徐悲鸿后人授权。

徐悲鸿美术馆官方微博评论

唯独5月30日,腾讯旗下幻核平台发行的8款徐悲鸿数字墨马藏品,由北京皇城艺术品交易中心授权。该八幅作品分别为《驰驱万里》《柳荫立马图》《战马图》《骏马图》《天马》《奔马》《迥立向苍苍》以及《竞足千里》。

腾讯旗下数字藏品平台幻核发布徐悲鸿数字墨马藏品

因此,当网友在社交媒体评论区询问“幻核发售的徐悲鸿先生的作品是真是假”时,“徐悲鸿美术馆”则直接回复其并未授权“幻核”发售徐悲鸿先生的数字藏品。

针对这一情况,幻核平台很快给出回应:“幻核一直坚持合规合法原则,每期发售都检查过合作方授权链路的,本次徐悲鸿藏品也是如此。”同时进一步表示,“我们发布的不是徐悲鸿美术馆的作品。由于徐悲鸿先生过世已超过50周年,所以拍卖所得的拥有者具有独立授权来跟幻核合作的权利。”

徐悲鸿美术馆官方微博评论

对此,北京皇城艺术品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向幻核授权徐悲鸿数字墨马藏品的发售。

对于这两方的回应,6月2日,徐悲鸿美术馆再次发表补充声明,称其拥有“‘奔马图’’立马图’’愚公移山’’群马’等作品版权,皆可溯源,有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而近期我们看到多家数字藏品发行公司拿着一些来源不明、溯源不清的画作,冠以’徐悲鸿先生作品’之名义发行数字藏品,以传承中国文化之名,行诓骗消费者之实。”

6月2日,徐悲鸿美术馆官方微博发出补充声明

在这场持续数日的争议之中,当先的问题是:徐悲鸿数字藏品是否需要获得授权?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但人身权不受限制。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副主任李方丽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徐悲鸿作品已过著作权保护期,进入公有领域。他人对徐悲鸿作品财产权的使用,无需经过该艺术中心的授权。但该艺术中心对其收藏或非其收藏的徐悲鸿作品,都有权代为管理徐悲鸿先生的姓名权、名誉权以及作品的作品完整权。”

1938年夏,徐悲鸿在沙坪坝中央大学宿舍

也就是说,由于徐悲鸿去世已超过50年,其财产性权利已经过了保护期,拥有徐悲鸿画作原件的所有人是有权利与各数字藏品平台进行合作的。一旦作品的所有人对画作进行乱改,徐悲鸿的后人才有权利来起诉相关人侵权。

至此看来,腾讯旗下数字藏品幻核平台的版权是没有问题的。

那么,继续第二个问题:徐悲鸿美术馆称,某些数字藏品发行公司的画作来源不明、溯源不清。如果这些情况确实存在,那是否又存在发行假冒作品的嫌疑呢?

李方丽认为,“如果发行假冒作品,将侵犯徐悲鸿的姓名权,也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发行方须承担侵权责任。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发行方可能构成欺诈罪;发行平台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其实,此次腾讯幻核发布徐悲鸿数字藏品版权争议一事,只是数字藏品市场潜在版权问题的冰山一角。近日,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主任谭平在《文物数字藏品怎么看?》一文中提出新版权理念:“文物资源因其先天的特殊性,在数字版权的归属界定上存在边界不清问题:版权持有者既可能是资源方、创意方、发行方中的任一角色,也可以是游离于其外的第四个主体。这就需要文博界、法律界、版权界、学术界共同探讨研究,提出相应规范的政策建议,重新调整版权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关系,创建一种平衡私权与共享、建构合理版权层次、保留部分权益的新版权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