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李庆 朱宁 发自上海

连日来,四川10多家餐馆因店招中包含“青花椒”字样,陆续被告侵害商标权,索赔数万元。“青花椒”在川渝一带使用广泛,索赔事件引起巨大反响。原告“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公司”被质疑涉嫌“碰瓷”诉讼、恶意诉讼。

上海市徐汇区光启城,2013年开业的青花椒首店。

12月25日下午,万翠堂董事长左正飞接受了封面新闻记者专访。左正飞表示,所有诉讼均是由第三方——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发起,并非公司本意,这些讼诉已完全歪曲了公司正当维权、保护品牌的初心。“我们已责令对方撤回全部诉讼,并停止与对方合作。”

那么,既然四川10多家诉讼案不是原告的初心,那其代理公司及律师是否涉嫌恶意诉讼?已经赔偿的商家,能否要回赔偿?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对此进行了解答。

图为林小明律师。

封面新闻:有网友质疑“青花椒”为恶意注册,你怎么看?

林小明:从注册角度来说,法律有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来进行注册是没有问题的。个人觉得作为通用名称或者说调味品的原料来说,其注册应把文字,字体,图形等作为注册商标的一个整体,具有自己的独创性或经过使用具有显著性,并便于识别,这样当然就拥有相应权利。如果主要是针对青花椒三个字来起诉,显然扩大了其外延,也就涉嫌滥用诉权了,同时也是其他被告方与广大网友不忿之处。

法律不强人所难,从一般人的角度而言,如果仅仅使用了青花椒这三个字,而这三个字代表的调料原料且属于通用名称,就侵权了就要赔偿显然是强人所难。

封面新闻:万翠堂公司董事长表示,诉讼是全权委托正尚律和在做,你觉得他的说法能否站得住脚?是否有“甩锅”嫌疑?

林小明:万翠堂的说法,也就是委托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全权代理的可能性比较大,要看双方所签委托合同如何约定的,大多数是按比例共同分享利润,也就是分享判决执行到位的款项。但是,正尚从形式上来看是受授权委托才能采取相关措施,提起诉讼,因此万翠堂也无法完全免责。

封面新闻:正尚律和受委托后在川发起10余起诉讼,从法律的角度,正尚律和及其受委托的律师算不算恶意诉讼、虚假诉讼?万翠堂有没有连带责任?

林小明:恶意诉讼是要看有无权利基础,就是从实质上看有没有权利提起诉讼。虚假诉讼则涉及提供的证据或者提起诉讼的事实不真实。如果能证实正尚律和确实是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的话,是可以追究责任的。但是从法律规定上不能证明其涉嫌虚假诉讼或者有欺诈行为,是难以追究其责任的。当然,如果因被证实涉嫌虚假诉讼被追究责任的话,也应当由万翠堂承担责任,其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与正尚的约定要求其承担责任。

封面新闻:既然在川所涉诉讼不是原告本意,那已经赔偿的商家,有没有要回钱的权利?

林小明:被告是否能要回已经支付的赔偿款,需要看判决是否已经生效。如果已经生效(包括民事调解),赔偿费用是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那么就无法要回来。如果判决还没生效或者诉讼还没启动,原告方申请撤诉,被告当然不需要支付赔偿款。当然,已经支付赔偿款的商家也可以申请再审,从而要回相应款项。而原告自愿退还相关款项是另一回事了,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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