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刑满释放刚23天,就持刀抢劫。1月15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安分局将该男子抓获。
1月6日零时许,回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称:一名男子在大庆路扎达盖河公路大桥桥头处遭到陌生男子抢劫,并被砍伤。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到受害人伤势较重,已住进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由于失血过多神志不清,不能接受民警询问。
1月7日,经过治疗的受害人神志基本恢复。据他回忆,1月6日23时30分许,他走到大庆路扎达盖河公路大桥桥头处时,身后跑来一个陌生男子,持刀在他的后脑勺砍了一刀。他被砍倒在地后,犯罪嫌疑人开始翻他的衣兜,他和犯罪嫌疑人对视了一眼,对方又抡起菜刀在他的前额处砍了一刀,之后,就朝他的身上乱砍。他求饶说:“别砍了,我给你钱就行了!”但是,犯罪嫌疑人说:“不行,你看到了我的脸,我必须砍死你!”情急之下,他用随身携带的公文包与对方搏斗。犯罪嫌疑人抢走他的包后,打了一辆出租车跑了。他的公文包里有现金1000多元及手机等物品。
警方调取了当天23时至第二天零时30分过往出租车的录像。1月10日,其中一辆出租车的司机称,案发当晚,他拉过一名和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相似的男乘客。1月11日,警方发现,一直停机的受害人被抢手机开机了。1月15日,警方利用这部手机,找到了装扮成女性卖淫的男子“燕燕”,顺藤摸瓜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某,41岁,呼和浩特市人。2004年8月,他因为抢劫犯罪被回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由于服刑期间表现好,于2015年12月23日提前释放。出狱后,哥哥把他安置到大庆路一个小区内租房暂住。郭某某说,他白天喝酒,晚上出来活动。2015年12月27日前后,他酒后到红旗街嫖娼,认识了“燕燕”,两人有了关系,后来没钱付嫖资,就开始抢劫。今年1月6日,他在包里装上菜刀,来到扎达盖河公路大桥处物色抢劫目标,大约半个小时后,遇到了受害人,便开始作案。抢劫后,他一直闭门不出,把抢来的手机关机,直到1月15日自认为安全了,才把手机给了“燕燕”,抵顶嫖资。
目前,受害人前额、后脑和肩部、胳膊等身体部有8处刀伤,共缝了70余针,相关伤情法医正在进一步鉴定中。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因涉嫌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本报记者 高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