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只会看风景?那你还不懂旅行。有趣的故事,才是旅行最精彩的部分。风景眼前过,故事心中留,欢迎关注80后旅行作家刘小顺的“跟着小顺去旅行”,将持续为你提供最独特的旅行故事!

-“过去时”第二季-

【12、徒步云南雨崩后,意外收获了好几个“老婆”,甚至男女都有】

德钦的觉色滇乡青年旅舍位于飞来寺,其实飞来寺是一个地名,而不是特指某座寺庙,这个地方因为正好对着梅里雪山,视野开阔,道路通畅,所以聚集了一堆背包客栈,不管是来看雪山的,爬雪山的,拍雪山的,都把此地当做大本营。

因此,觉色滇乡青年旅舍非常热闹,每天都有大批大批的住客坐在大厅里交流旅行经验,也能看见无数的徒步、骑车、卖艺、杂耍、放屁、吹牛之类各种各样的强人怪人。你会发现平时生活中的所谓“正常人”在旅途中居然全都消失不见了,你以前自认为的“小神经质”“小叛逆”根本不值一提。

真不知道是旅行生活将人的“不正常”全都放大了,还是因为“神经病”全都在旅行,所以平时生活中便看不到了?

怎么遇到来自浙江的三个小女生飘飘、潇潇和小宏(后来被我们戏称为SHE),以及来自上海体育学院的老鼠,以及来自广州的小王子已经记不太清细节了。他们也是从香格里拉过来,计划第二天就去徒步雨崩村。

雨崩村是位于梅里雪山脚下的一个小村落,因为仍未通公路,只能徒步爬山进去,所以依旧保持着淳朴原始的藏族风情,而且在雨崩村欣赏梅里雪山的视野也非常好。

即使交通不便,那里依然成为来梅里雪山的驴友不得不去的一个目的地。

可是对我来说,在海拔这么高的地方,又得爬一整天的山,况且天气又冷又湿,这让我想起在稻城亚丁的经历,反正不管什么风景对我来说都已经没有太大意义了,越来越“犯懒”的我本来是打算继续在香格里拉的悠闲生活,在飞来寺发发呆,然后就进藏了,没想过自找苦吃走一天的路去雨崩村。

军军的态度很模糊,他觉得去雨崩村也可以,不去也行。后来因为我们遇到的这群人有五个,去徒步雨崩的包车总共能坐七个人,正好我们是两个,所以他们就极力怂恿我们明天跟着一起去。

军军有些心动,他征询我的意见,其实我这人不是不能吃苦,只是真的太贱骨头,需要别人用力推一把,这样我才能顺着答应下来。

不是我以貌取人,SHE三个小姑娘都看起来白白嫩嫩的,刚认识的时候话也不多,据说平时体育考试连跑800米都不及格,这还是她们第一次出来背包行,她们真的够体力和耐性去徒步雨崩吗?一开始我真有些怀疑。然而,她们的决心也不是很明确,听说徒步强度非常大,她们也变得有些犹豫,最积极的倒是老鼠和小王子。

老鼠看起来挺壮硕,内心却像个小孩子,他确实是个九零后,只是模样比较成熟,容易让人误会。

小王子普通话不好,因此说话不多,他看起来闷闷的,有时候喜欢我行我素,但经常会有出人意料的言论让人哭笑不得。

说实话,刚从闲情雅致的香格里拉来到略显冷清的飞来寺,心里落差还挺大,在青年旅舍冰冷的床铺上收拾东西,甚至有点悲从中来的感觉。好在很快又遇到了这群新朋友,很投缘,终于缓解了一下我微妙的情绪。

一个人旅行了这么长时间,我还是不习惯离别,尤其是在一个地方时间呆长了,这种感觉就尤其明显。看来,性格里的很多东西,旅行也是改变不了的。

我们第二天徒步雨崩的计划安排好了,晚上我就在大厅里上网,更新一下自己的微博,因为很多朋友都在关注。

这时候,我突然又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马上惊呆了。我再次见到了那个戴嘴钉的香港小帅哥,第三次不期而遇!况且我这次是在香格里拉住了半个多月之后才继续出发,居然还能遇到他!这到底怎么回事呢?某种不能言说的缘分?还是真实的灵异事件?

“怎么……又是你?”嘴钉帅哥似乎不怕冷,只穿了一件灰色背心,戴一条围巾,跟我这个穿着羽绒服的家伙比起来,简直像在另一个世界。我先开口,直截了当地问他,甚至忘记了基本的礼貌。

“我跟朋友一起过来的啊。”小帅哥也不可思议地望着我,真有点黑色幽默。

“可你怎么现在才过来?我很早就看你离开香格里拉了啊,你不是说要去昆明的吗?”

“我去昆明了,然后约了新朋友再一起过来。”

“好吧,难怪了,我在香格里拉都呆那么久了,想不到还能在这里碰见你。

“是啊,真是太巧了。”

然后,我也不知道该跟他聊些什么了,毕竟每次都只是打个照面,我也没想过跟他结伴同行。

“哦,对了,你后面什么打算?”他准备告别离开,突然想起来,又问了一句。

“搭顺风车去拉萨。”

“真强大!”越来越觉得自己弱爆了,我好像也没有致力于要做一个“强人”,“哦,对了,那你还去雨崩吗?什么时候去?”

“肯定是会去的,但时间还没定,希望到时候能再碰见你哦。”

好吧,大哥,你这话是不是说得也太暧昧太挑逗了?可能在酒吧里用比较好,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过也没什么不好,至少去雨崩我有了个小期待,到底能不能再遇到他呢?难道真的要跟他来段“基情”才对得起这种缘分吗?

呃……这个……想想还是算了吧。

2011年8月1日,我们各自带着事先买好的雨衣雨鞋踏上了去雨崩的路。天空阴沉,不时就会下雨,狭窄的山路特别崎岖,而且越走越烂,全是稀泥巴。

广州小王子一个人默默地在前面冲得特别快,根本不管落在后面的人。

有体育特长的老鼠自然没问题,紧跟小王子其后,不过他的抱怨很多,“天啊,怎么还看不到头?”“饿死我了。”“下雨好烦啊。”本来还有人跟他搭搭腔,时间长了就没人理他了。

我通常是跟老鼠走在一起,但不时会回头照顾一下落在后面的女孩子。

飘飘和潇潇相对来说走得比较快,差不多可以跟上我的速度,而小宏就不行了,脸色越来越差,经常要停下来休息。

最让人想不到的是,那个满身肌肉、看起来很壮硕的军军居然经常落在最后,走路走得气喘吁吁,他每次叫我们等等他,就摊开手说:“哎呀我这健身房练出来的肌肉不中用啊,饲料鸡可比不上你们这些经常在户外乱跑的放养鸡。”

“小顺,我走不动了!我不走了!”从早上一直走到中午,上山的路连三分之一都还没走完,因为沿途有很多垃圾篓,每个垃圾篓上都带有编号和负责人名字,从山脚的八十几号开始一直走到山顶垭口的一号,最痛苦的上坡路也就结束了。

所以我们能够很轻易地算出走了多少路,前面还有多远。每次体力透支的时候,想想还有前面的漫漫长路,女孩子们就叽叽喳喳吵成一团,而且全都拿我开炮,我就是她们的活靶子,难道是看我好欺负吗?

“我都要哭了,以前我体育考试连跑800米都考不及格,这真是要我的命啊!哦,不不不,小顺,我会要你的命!啊啊啊!”潇潇抱怨归抱怨,她却是SHE中最面不改色的一个,我们男生已经热得只剩下单衣,却连汗都基本上没出。

“我……我肚子痛……”飘飘是个白白瘦瘦的姑娘,弱不禁风的样子,好像随时都会被吹走,她在路边捡了根树枝,一边支撑一边爬,走不了几步就要整个身体都倚靠在树枝上休息一下,不过倒是几乎没有停下来过,虽然痛苦但一直坚持,“妈呀,我昨天刚来的例假啊!要是我以后生不出孩子了,小顺,我就嫁给你!”

咦,还不错,至少我白捡了个“老婆”,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小顺!小顺!”本来我以为接下来该轮到小宏了,没想到身后传来的是军军的叫声。

晕,人家女孩子抱怨抱怨,拿我开开涮就算了,你一个大男人凑合什么劲?难道你也想嫁给我不成?

“不好了!不好了!小宏晕倒了!”听到后面的话,我才反应过来,赶紧过去帮他扶住小宏,叫前面的人等一等。

小宏脸色苍白,我们让她靠在一块大石头上休息,给她吃巧克力补充体力,过一会脸色就好多了。

“小宏,你还能撑住吗?要不要回去?”老鼠问小宏。

“哎呀,老鼠,这都走了一半了,回去不是一样辛苦?”小王子反驳道。

潇潇和飘飘帮小宏解开衣扣,让她透透气,小宏喘了几口气,说:“没事,我还可以继续往前走,休息一会就好了。”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虽然很担心,但在这荒山野岭里,实在不知道怎么办。

“不过,小顺!我不会放过你的!我要是残废了,我也嫁给你!”好吧,我以为逃过一劫,可是小宏依然没放过我,最后还不忘加这么一句。

唉,哪个男人不想多几个“老婆”?不过我要一个生不出孩子的,再要一个残疾的,如果我不找个“二奶”,还怎么活下去呢?

“潇潇,你给我做‘二奶’吧?”

“啊?什么!”潇潇的眼珠子都快瞪得掉出来了。然后,大家笑成一团,这才缓解了一点紧张的气氛。

好不容易爬到最高点的垭口,已经下午两点钟,累得精疲力尽的大家纷纷跟那个编号1,负责人名字居然叫“弟弟”的垃圾篓合影,好像真的是见到了久别重逢的亲人一样。

小宏恢复过来之后,越走越带劲,一口气爬到垭口再也没出任何问题。大家在垭口的休息站喝了可乐,继续前行,因为都是下坡路,便轻松多了。

雨崩村分为上雨崩村和下雨崩村,上和下是根据海拔高低来命名的,我们先是远远看到上雨崩村,果真像是世外桃源的样子,雪山环伺,云蒸霞蔚,低矮的瓦房,还有寺庙和经幡,我们马上就被这番景象迷住了,似乎很快忘记了这一整天的艰辛攀爬,立马浑身都带劲了,大家似乎都有一种战胜自己的豪情。

为了能够更接近雪山,我们坚持走到了下雨崩村,住在了其中一个著名的背包客栈,抢占了最后四个空床位,因为还缺少一个,SHE就决定把两张床拼起来挤一挤。

当我们洗完澡,坐在客栈热乎乎的大厅里喝着茶,聊着天,望着窗外时隐时现的雪山以及渐渐暗淡的天光,想想之前觉得无法超脱的艰辛,居然这么快就变成了美好的回忆。其实生活中很多事情都这样,你纠结在其中永远是痛苦,跳脱出来总会有一片新天地。

大家聊得正热乎,我突然瞥见窗外过来的一群人,然后我就直直地走了出去,因为不是别人,正好又是那个香港小帅哥,香港小帅哥看见我,又莫名其妙地笑起来,“真巧”,我只能这么说。

由于客栈已经满员,香港小帅哥和他的朋友们只好去找别家。SHE听说我和香港小帅哥已经一路偶遇多次,纷纷开玩笑地开始叫他“嫂子”。好吧,看来我又平白无故多了一个男“老婆”,这一路真是收获颇丰!

晚上,我们坐在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大家都放得比较开,各种刺激各种变态,越是不要脸越是开心。

后来,飘飘想喝可乐,叫我帮他去买,我拿着钱去了附近一家小卖铺,竟然又遇到香港小帅哥,他正好住在那家带小卖铺的客栈里面,这真是无巧不成书,我都有点尴尬了,随口问了几句他们明天去什么地方,抓起可乐走人。

大家听说我又遇到“嫂子”,个个都挺兴奋,尤其是SHE,三个九零后小姑娘立马变成八卦欧巴桑,说这茫茫人海中,得之不易的缘分一定要好好珍惜,你们要是不在一起真是对不起老天爷巴拉巴拉的,连个让我辩驳的机会都不给,只好随她们去。

“我想好了,你现在去把‘嫂子’拉过来,跟他舌吻。”轮到我真心话大冒险,SHE竟给我出了这么一个大难题,还强迫我不能改成真心话,在我万般拒绝之后,她们小小做了一下妥协,“这样好了,如果你在西藏再遇见‘嫂子’,就得跟他舌吻!”

“这个我考虑一下。”我想想,他搭车去拉萨,速度肯定比我慢很多,应该没机会遇到了。再说,前面遇到那么多次,该有的缘分也耗尽了吧?反正SHE不会跟我去西藏,先把这次糊弄过去再说。

“哈哈,他答应了,SHE,我会帮你们盯住小顺的,他跟‘嫂子’在西藏舌吻的照片,到时候我会发到微博上给你们看!”靠,我不知道军军跟着她们瞎起什么哄!难道现在年轻人的口味都要这么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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