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戴勇钦,男,住广东省惠来县葵潭镇
身份证号码:44522419870303****
执行案号:(2021)粤5281执1704号
执行法院: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5281民初59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判决,被执行人戴勇钦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380000元及利息损失等。
因被执行人戴勇钦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2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戴勇钦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没有按财产报告令的要求履行向本院申报财产的义务,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有相关线索举报,请联系主办法官:钟法官,电话:0663-293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