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摩梭族走婚制就是:娘亲舅舅大。摩梭族走婚制度的核心是,男女婚后均不离开原生家庭。婚生子女即女方生产的孩子由女方的兄弟也就是孩子的舅舅和女方在女方家共同扶养。女方和自己的兄弟是孩子的扶养义务人(父亲是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存疑)。这种婚姻制度跟当下法律规定的婚姻制度比,它的好处是:没有财产纠纷。因为婚后男女双方都不离开原生家庭,因此不改变婚前财产归属(婚姻的确立由男女双方告知家长同意在族内公开即可,没有聘礼彩礼之说,离婚也是)。婚后没有扶养孩子的共同义务(注:男方看似没有扶养自己孩子的义务,但是男方姊妹生的孩子也就是外甥他有扶养义务。等于是女方家的男性成员扶养男方的孩子,男方自己也要扶养自己姊妹生的姐夫或者妹夫家的孩子),因此也不存在婚后共同财产分割。这种婚姻制度既没有当下婚姻制度中,婚前彩礼和婚前个人财产问题,也没有当下婚姻制度中婚后共同财产归属,比如房本署名,比如父母财产继承(孩子继承母亲和舅舅的财产,父亲的财产归父亲姐妹生的孩子继承)。更没有离婚后财产分割和子女扶养义务问题(母亲和舅舅是孩子的扶养义务人)。因为男女婚后都不离家,因此也没有入赘不入赘相关的姓氏传承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作者是汉族人,仅凭泸沽湖走婚王子扎西介绍,了解走婚制内容,结合当下反高彩礼政策,有感而发。难免有不足或者错误之处,因此欢迎了解该制度的人,尤其是摩梭族人批评指正。不当之处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