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飞地经济”怎么那么火? 四川有个村子是飞地,位于陕西省境内,周围被陕西管辖地区包围
「飞地经济」是指:
打破区划限制,以最新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在平等协商、自愿合作的基础上,以生产要素的互补和高效利用为直接目的,在特定区域合作建设开发各种产业园区,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合作和协调机制,实现互利共赢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
2017年,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八部委还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飞地经济」合作机制,鼓励合作方共同设立投融资公司,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和运营管理。

近来,有关「飞地经济」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堪称“火热”!
助八界 先摘编几则有关「飞地经济」的报道:
1、海口国家高新区大力发展“飞地经济”

2022年4月11日上午,海南自由贸易港2022年(第一批)重点项目集中签约海口会场活动在海南迎宾馆举行。签约仪式上,博鳌乐城先行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口国家高新区签订合作协议。
海口国家高新区正积极探索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省际飞地”,和博鳌乐城先行区“省内飞地”合作模式,推动武汉东湖、博鳌乐城先行区与海口高新区政策联动、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围绕重点产业完善创新药械研发生产要素保障,完善生物医药产业生态,将示范园区打造成海南自贸港“飞地经济”合作标杆项目,促进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2、拓展“飞地经济”,武汉在城市圈内共建22个产业园区

位于黄冈市的中国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黄冈日报记者周伟 摄
作为肩负城市圈“一主引领”之责的武汉,这几年一直在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和溢出效应,拓展“飞地经济”合作,探索实行区域股份合作制,推动武汉产业链向圈内城市延伸。
早在2017年,东湖高新区(光谷)就开始向毗邻城市拓展“飞地经济”:与黄冈市签订了《深化合作共建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协议》;与黄石市开展合作,选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建“中国光谷黄石产业园”;联合鄂州市政府,在梧桐湖新区打造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与东湖高新智慧城。
近两年来,随着省委、省政府强力推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武汉产业溢出效应进一步加大,产业链加速向城市圈延伸,与圈内城市共建的科技产业园日益增多,“飞地经济”在城市圈得到蓬勃发展,武汉分别与咸宁、天门、仙桃等地共建飞地产业园。
据来自武汉市发改委的数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城市圈其他兄弟城市高新区、经开区等通过合作共建、“园外园”、“飞地经济”等方式,结对建设了22个产业园区,形成总部、营销、注册在武汉,配套、基地、生产和辅助产品在城市圈8市的产业双向转移生态格局。
3、哈尔滨新区:“深哈合作”成南北方「飞地经济」对口合作样板
哈尔滨新区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2015年底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16个国家级新区,其成为了全国唯一以对俄合作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
哈尔滨新区又是深哈合作首个「飞地经济」、厚植“深圳基因”的超级产业大项目,又称“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
深哈两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组建深圳(哈尔滨)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深圳(哈尔滨)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园区带土移植了深圳经验。下一步,合作双方将研究探索建立合理的建设投入和利益共享机制,支持深哈园区引进深圳有外溢需求的企业,支持深哈园区与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领域头部企业深入对接,帮助园区引入符合产业发展定位的优质企业,提升深哈园区经营管理的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两市合作各方良性互动、互利共赢。
4、深汕特别合作区建区十年「飞地经济」模式初见成效:“飞”出一片新天地
深圳向东,468.3平方公里的「飞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下称深汕合作区)山海相依,产城并进,生机勃勃。
2011年春夏之交,广东省委省政府落子布局,设立深汕合作区,寄望蹚出区域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如今昔日的红色热土已然变成创业热土,园区高楼拔地而起,科创企业争先进驻,名校名院接踵而来,三大攻坚行动加速推进,村民幸福指数节节攀升,体现湾区标准、深汕特色的“田园城市”、“都市乡村”勾勒成型,「飞地经济」模式初见成效。
深汕合作区在一块「飞地」上积极探索建设现代产业新城的模式,为广东全省乃至全国区域合作做出了创新示范。
5、浙江金华开发区「飞地经济」“飞”出一片新天地
近年来,金华开发区积极探索「飞地经济」,依托沪杭丰富的创新人才资源,采取“注册在金华、研发在市外”的模式,引导本土企业开展研发前移,就地招引高端人才和项目。
2020年以来,金华开发区深度融合,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承接长三角优质创新创业资源,把「飞地」打造成吸引高层次人才的“桥头堡”、新经济新动能的“孵化器”,在沪杭建成金开杭州(星尚)科创园、杭州(滨江)科创园、上海虹桥时代科创园、上海富力中心科创园4处「飞地」,共计面积1.81万平方米,同时积极参与共建金华(上海)人才大厦。
6、借势「飞地经济」,创出闽宁共建共享新高度
2021年,闽宁两地签订《“十四五”东西部协作框架协议》,要把产业协作重心转到推动两地重点产业融合发展上来,围绕宁夏九大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一批「飞地经济」示范园区。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借「飞地经济」这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推动银川经开区与宁德东侨经开区、福清融侨经开区务实合作,主要目的便是联动两地间的科技孵化+产业化模式,缩短创新要素进入银川的距离。
7、广清携手打造「飞地经济」,广德园跑出发展“加速度”
驱车从乐广高速行进转入英德英红出口,就来到广德(英德)产业园(以下简称广德园)。作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三园之一,它是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中离广州最远的「飞地」。
自2018年12月广州派出承接工作组入驻园区,广德园开始由广州开发区主导开发建设。短短三年多时间,广清携手探索「飞地经济」新模式,广德园跑出发展“加速度”。
8、广西防城港港口区:「飞地经济」发展新模式,助力群众走上脱贫致富路
一个是生态乡村旅游示范村,一个是贫困村, 2020年7月,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大龙口村与栏冲村签订了合作发展协议,将通过「飞地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助力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路。
「飞地经济」的中国起源兼谈其发展模式
抛开历史背景谈「飞地」,总是少了那么点味道。毕竟,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了解了「飞地」的历史,也就明白了「飞地」的模式。
「飞地1.0」:技术扶贫、借地开发
1992年,国家做出了三峡库区移民的决策,并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对口援建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下,「飞地」作为对口援建的项目之一,首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位于三峡库区的兴山县,山大人稀,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使之与外界的合作受到了极大的地理限制,在政策指引下,2000年,兴山县向交通便利的宜昌市“借”了300亩土地,建设了兴山工业园,这也是我国「飞地」的最早形态。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深渡河村 摄影:李明
在此模式下,「飞入地」与「飞出地」双方是纯粹的“租赁”关系,宜昌市只负责提供土地,园区建成后由兴山县独立发展,入驻企业享受兴山县三峡库区特殊的优惠政策,各项收益也归兴山县所有。
再如2001年,苏州工业园的开发主体—中新集团援建拉萨市政府,建设拉萨经开区。在这一过程中,拉萨更多的是接收一定的资金援助,以及学习苏州工业园的理念和园区运作经验,再利用本区的政策优势,吸引其他西藏企业来投资。
可以说,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双方是互需互补来进行合作,可以管这个叫技术扶贫、借地开发,当然,也可以叫做「飞地」。
直到2002年,福建省福州市在《关于促进市级工业区发展“飞地工业”的若干规定》文件中,创新地提出了「飞地工业」一词,飞地的发展得以进入下一阶段。
「飞地2.0」:承接产业转移、破解用地瓶颈
当时,福州经济发展面临几个痛点:
1、土地资源短缺,福州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供给与用地需求间的矛盾日益加深;
2、在政绩压力下,各部门、各级政府都在忙着“大干快上”,园区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十分严重;
3、彼时福州的招商引资属于“捡到篮子都是菜”的阶段,主政领导还未形成产业链思维,产业发展较无序。
在这样的背景下,福州提出「飞地工业」的思路:由各县(市)划定规模在100亩以上的区域作为「飞地工业区」,把零散的工业项目集中在一个区内,税收「飞出地」与「飞入地」按7:3分成。
这种模式本质上其实是一种兼并整合,由发展状况较好,拥有丰富经验的园区直接兼并经营不善的园区,承接这些园区的规上企业,以达到拓展产业空间,带动产业集聚的目的。
如今来看,这一战略的出发点是很好的,理想状态下,即调动了各方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又促进了产业的集聚。但在实际操作中,但由于利益分配矛盾(如本地企业与搬入企业对政府而言,收入不对等,容易受到差别化对待)难以调和,进程并不如想象中顺利。
但同时,现如今各地都面临着园区整合的问题,如同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发展态势好的园区兼并同质化的园区仍将是一个重要途径。
一年以后,2003年8月,江苏省内合作的第一块飞地: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正式揭牌。
彼时,由于苏南与苏北经济发展落差明显,江苏省提出了“跨江联动”战略,并于一江之隔的江阴和靖江交界处设立「飞地园区」,具体合作模式是:靖江提供60平方公里土地,江阴、靖江按9:1比例出资建设园区;江阴在园区成立管委会,负责投资开发与管理,靖江成立办事处负责社会事务,双方前10年不分红,10年后收益按5:5分成。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的合作模式,是更加广泛意义上的 「飞地」,合作的双方均有明确诉求:江阴经济发达,但拓展空间日渐狭小,可用岸线所剩无几;靖江为赶上苏南,开始启动沿江开发,但囿于经济实力,近半长江岸线资源闲置。
这样的「正向飞地」看似很美好,但在合作经营方面,遇到了与福州相似的问题,园区成立之初,以行政力量为主导,做得有声有色;但后续合作机制,特别是利益分享机制无法跟进完善,导致合作双方缺乏信任,延缓了项目的发展。不过,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如今已打造出中国民营造船、国家重钢结构两大产业基地,算是取得了成功。
此后的十年间,包括广东、江苏、上海、安徽等地都建设了类似的跨区域「正向飞地」,至于效果,只能说,绝大多数项目远未达到政府的期盼。
「飞地3.0」:异地研发孵化,借力招才引智
这类飞地又称「反向飞地」,由飞出地(欠发达地区)出资建设/租赁园区,飞入地(经济发达地区)提供研发要素的科创飞地。
2012年,浙江衢州与杭州市达成协议,在杭州的未来科技城建设一块「飞地」—衢州海创园。
衢州海创园是在“山海协作”的背景下诞生的,2001年,浙江省提出“山海协作工程”,要求沿海发达地区点对点帮扶浙西南山区和舟山海岛欠发达地区。2002年,杭州和衢州达成结对合作;2012年,衢州将空余的水田指标置换给余杭区,从未来科技城拿出25亩土地。建设了衢州海创园。
受制于发展基础、市场环境和城市区位、量级,衢州在高端人才、项目的引进、培育和产业化方面存在困难,创新发展动力不足。而创新经济发展对高端生产要素的需求又非常旺盛,包括高精尖的科学技术和设备、浓郁的创新文化,特别是高端人才这种创新发展的核心要素,在这样的背景下,衢州建设衢州海创园,主要目的就是获取杭州的创新辐射,缩短创新要素进入衢州的距离。
目前,衢州海创园整体工作由衢州主导,采用市场化运作,聘请两家民营运营商负责园区的运营管理,以“孵化+产业化”模式,联动「飞地+本地」模式,创造出“研发孵化在杭州,落地生产在衢州”的新模式,实现飞地和本地的联动。
此类「飞地」的形成,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产物:
1、“城市群”和“都市圈”规划中,对区域中心城市都有一条要求: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就是说从顶层设计上,发达地区有责任做出贡献。比如浙江衢州,抓住了山海协作的背景,以土地指标换取了杭州一块「飞地」空间;
2、发达和欠发达地区的合作更加紧密,连接彼此的纽带越来越多,为「飞地」的出现提供了契机,如海宁鹃湖国际科技城以浙大海宁校区为纽带,在杭州与浙江大学下属企业浙大网新睿研合作,在杭州建立「飞地」;
3、经济发达地区本身也面临着产业外溢和来自其他城市的竞争,也需要和“小弟”报团取暖,互换资源;
4、区域经济一体化面临的一大问题是如何破除区划限制,「飞地」模式对于政府是一块很好的试验田。
当然,像衢州海创园这样,能获得「飞入地」支持的并不多,更多的「反向飞地」更像是欠发达地区的“独角戏”,欠发达地区在发达地区设立总部办公,一方面在挖当地的人才和企业,一方面又享受着飞入方优越的公共服务、税收也尽归「飞出地」所有。面对此类「飞地」,「飞入地」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既不支持、也不反对。
「飞地经济」的四个优秀案例
案例一:深汕特别合作区
1、合作背景:
在30来年里,深圳的土地开发强度已经达到40%以上,空间拓展严重不足。汕尾地区一直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却拥有粤东地区最长的海岸线,土地综合利用率很低。深圳面临的是空间发展问题,而汕尾却缺乏经济发展的先进管理技术和资金,两者都在寻找进一步发展的出路。
2、组织机构:
在管理上,深汕区形成深圳、汕尾两市政府高层管理领导小组决策,深汕区政府管理,建设开发公司运营的三层管理架构。深汕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合署办公,获省委、省政府赋予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党工委和管委会主要领导按副厅级配备,管委会主任由深圳市推荐,党工委书记由汕尾市推荐。
按照适度分工原则,深圳市主导经济管理和建设等事务,汕尾市主导社会管理事务。在深汕区内部机构的设置上,除人大、政协及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仍按原来的隶属关系管辖外,还单独设置深汕区地税局、国税局及公安局分局等派出机构。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若干内设机构,社会管理部门正职负责人人选主要由汕尾市推荐,经济管理部门正职负责人人选主要由深圳市推荐,内设机构副职人选原则上实行交叉任职,由深圳、汕尾两市共同协商推荐。
3、利益分配:
在利益分配上,按照“发展第一、尊重历史、权责对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形成有利于深汕区较快发展的体制。深汕区的财政体制执行“省直管”模式,委托深圳市全权代管。深汕区产生的地方级税收在扣除省按体制规定的获益部分外,由深圳市、汕尾市和深汕区按25%、25%和50%的比例分成。但在2015年前,深圳、汕尾两市将各自所得分成收入全额返还深汕区,在2020年前,深圳、汕尾两市将各自所得分成收入的50%返还深汕区。另外,按照属地原则,深汕区取得的政府土地出让的净收益,除一小部分留成给汕尾市外,大部分返还深汕区。
案例二:顺德(英德)产业园
1、合作背景:
佛山市顺德区在历经三十年工业高速发展后,开始面临土地资源匮乏、环境承载压力加大、发展空间受限等难题,而区内的企业普遍发展态势良好,有产业布局与扩张的需求。
内部有限的土地资源开始倒逼着企业向外寻求发展,但顺德的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存在三大顾虑:一是产业配套问题,担心当地不能提供足够的产业配套,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二是人力资源问题,担心当地的生活配套设施不能吸引及留住管理、技术人才;三是政务环境问题,担心当地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到位;甚至担心因当地政府领导变动等原因,招商时承诺的政策与实际经营时的政策不同,造成企业经营成本增加。
顺德区主要领导从发达国家和长三角地区的发展经验获得启发,选择了建设新兴区域合作区,通过政府之间的合作使企业在异地扩张仍可享受“顺德式服务”。
2、组织机构:
成立以双方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日常工作。
成立产业园管委会,负责产业园行政事务管理,管委会由双方派员组成,顺德区政府为主导,英德市政府协助。英德市政府下放相应的经济事务审批权限给管委会,具体包括土地房产审批权,规划审批权,建设施工审批权,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权。管委会承接的相应审批事项全部报英德市备案。产业园内的社会事务由英德市政府负责。由顺德区政府负责,通过融资、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组建产业园投资公司,负责产业园土地的开发、建设、招商、运营等日常工作。投资公司和入园企业在英德市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3、共享方式:
合作年限为25年,双方共享产业园产生的税收、国内生产总值(GDP)、工业产值,按5:5的比例分成。合作期满后,产业园移交给英德市政府管理,园区产生的税收、GDP、工业产值全部归英德市政府所有。
案例三:上海北高新(南通)科技城
1、合作背景:
由于上海土地资源较为紧缺,企业为了谋求更大的发展,积极向外寻找发展空间。沪苏通三城所形成的“长三角中的金三角”,只有南通是价格成本洼地,不但劳动力资源丰富,具有比较优势,而且靠江靠海,交通地理位置优越便利,成为上海市北高新集团走出上海,异地发展南通科技城的基础。
2、合作模式:
南通科技城是一个“产业+环境+城市”的地产开发项目,由上海市闸北区国有独资企业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和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上海市北高新集团(南通)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产业定位是融高端制造研发业、生产性服务业、区域总部经济和国家战略性产业于一体的商务城。在业态方面,将秉承北高新园区的产业集群,突出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研发设计、数据中心等生产性服务业,与上海市北高新园区同步推动前沿产业在南通科技城的集聚。
园区由上海北高新负责招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商业地块开发,总投资约为350亿元。南通市负责征地拆迁安置和审批事项。
3、组织机构:
两地政府成立联合理事会,理事会长由两地行政一把手担任,一年召开2次会议,协调园区建设重大事项。园区不设管委会,由公司来运作,通过市场化方式,同步推进,整体进行开发。
4、共享方式:
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的全部和经营性土地的65%归南通方,经常性和一般性的税收留给南通港闸区。
案例四:苏通(苏州-南通)科技产业园
1、合作背景:
苏州、南通两市合作密切,苏通大桥的建成通车为两岸跨江联动创造条件。在省委、省政府的积极倡导和直接推动下,启动苏通科技产业园项目。
2、合作模式:
产业园定位为南通的卫星城,规划分为道路、景观等基础设施,房地产,科技产业。开发主体由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CSSD)、南通开发区、省农垦集团,按照51%、39%、10%的股权比例,组建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一级土地开发。
3、组织机构:
采取开发公司+园区管理的管理模式,分工方面,政府做政府的事,企业做企业的事。园区开发建设的管理主体是南通市政府派出机构—园区综管办,下设副处级建制的4个局3个中心,负责园区管理、招商、回购基础设施等工作。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开发,负责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南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公司,参与地产经营、房地产开发、创业投资等。双方成立南通市—苏州市联合协调理事会、南通市—苏州市双边工作委员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其中,联合协调理事会是最高机构,之后是工作委员会,管理机构则负责执行前述两个机构(会议)的决定,并具体管理苏通产业园。
4、共享方式:
获利模式为“532”,“5”即CSSD获得核心区以外园区土地拍卖价的5%作为其规划和核心区带动的补偿,“3”即园区综管办委托CSSD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并收取所做项目建设费用的3%作为项目管理的服务收入,“2”即CSSD帮助园区招商,并获得所招项目到帐资金的2%作为佣金。此外,基础设施均通过BT方式由CSSD代建,南通市加成12%回购;由CSSD单独开发2.5平方公里土地,土地以市场价取得,土地收益CSSD与南通按3:7分成。
总结:
综合来看,无论何种阶段何种类型,「飞地经济」的形成都有一定的共性条件。
1、两地之间有明显的成本差,如土地要素、政策要素、创新要素等有明显的差别;或在市场环境上有较大差异等;
2、两地之间地缘关系较近,特别是都市圈内;此前也有跨多区域建「飞地」的案例,如义乌到北京建「飞地」,企业根本没有迁移的想法,而北京的资源要素也难以导入义乌,最终项目失败,但并非绝对;
3、顺应政策环境和发展时机,国家总体规划已经划定了每个区域的功能和产业发展类别,「飞地」是其中重要的“调和剂”。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飞地」的形成应该是一个淡化行政区域的过程,产业飞地的规划和推动都在政府,但长远发展还是靠企业,如何平衡这两者间的关系,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大难题。
今年全国两会,“都市圈”成了“热词”,被频繁提及;随着国家战略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将激发“飞地经济”进一步良性发展。
目前,中国各都市圈内“飞地经济”业已拔节生长,呈现双向输出的良好态势。
本文2021年首次发表在《助八界 微信公众号》:中国“飞地经济”怎么那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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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听广元的一个朋友说,四川广元市朝天区转斗乡有一个村庄位于陕西省境内,这个村虽属四川管辖,但是它的周围被陕西省的行政区域所包围,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飞地,这是一块四川位于陕西境内的飞地。

经过我在网络和地图资料上的查找,终于找到了这个位于陕西境内的四川飞地,这个飞地村叫“梨树坪村”,在百度上搜索“梨树坪村”其中有一条显示:四川省有一处飞地叫梨树坪村。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的黄坝驿乡,隶属于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占地1.8平方公里。黄坝驿是古蜀道主干线金牛道上非常重要的一个驿站。梨树坪村的飞地位于金牛道附近,其形成是否与此有关,尚没有定论。

和几个朋友打算一起去这个奇葩的村子去看看,我们从广元城区出发,沿着108国道来到朝天区转斗乡,然后跨越陕西省宁强县黄坝驿乡来到梨树坪村,但是我们在当地打听后却听老乡说梨树坪村并非属于四川管辖的地方,当时我们就蒙圈了,因为我们来之前在很多网络资料查询都显示梨树坪村归属四川管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经过我们在当地老乡中多方打听方,原来这里真的有一个四川的飞地,但是不叫梨树坪村,而是叫蒿地村。嵩地村才是位于陕西境内却归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转斗乡管辖的一块飞地,这个四川飞地村周边被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黄坝驿乡梨树坪村所包围,因此才被很多人误以为梨树坪村是四川的飞地,看样子百科收录的资料有时候也是有错误的。

个四川飞地具体是广元市朝天区转斗乡蒿地村3组,总共有14户人家,54位村民,所有村民均是杨姓,这块飞地耕地连山林面积大概七八十亩。这里的村民走出家门,一不小心就脚踩两省,“跨省”联姻也很普遍。在村子里互打手机,常常主叫显示在四川,被叫显示在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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